山东济南:推出11项措施根治建筑领域欠薪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时间:2019-09-25 浏览记录:1267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意见》,瞄准清欠责任、信用惩戒、事中事后监管3个关键环节,推出11项靶向措施,根治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意见》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作了明确界定,特别给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分包企业都戴上了主体责任的“紧箍”。

《意见》明确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信用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期限至当个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周期结束,企业一旦欠薪将“一处拖欠、处处受限”。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信用信息,将在市人社、市住建部门网站和信用济南网站公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同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济南市将全面推广应用建筑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拓展工资支付监控功能,为提前进行风险预警、实施动态监管、处理复杂案件提供翔实数据和明白账。该市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督、行业监管部门跟踪监测、企业日常自查自律、公众随时举报维权的清欠排查网络,把管理不规范、存在苗头隐患的建筑工程项目纳入欠薪预警信息库,提前介入、及时化解、重点跟踪,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元旦、春节前集中爆发,形成“互联网+社会防范治理”的防欠清欠新模式。

各级人社、住建部门将互通共享拖欠农民工工资信息线索,综合运用目标承诺、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联合办案、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实施集中整治。该市将引入第三方辅助巡查制度,对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济南市将对陈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期清零销号。该市每年将对各区县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实行末位问责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毛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