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突出抓好三个环节 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时间:2020-05-20 浏览记录:5509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山东省烟台市人社局突出抓好“宣传造势、搭建平台、学用并举”三个工作环节,取得了普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成效。

  普法宣讲 厚植法治土壤

  启动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联合住房城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先后走进工业园区、项目工地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零距离、面对面”为广大农民工解读法律条款,接受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向539个项目工地发放农民工维权资料12000余份,在建筑工地显位置张贴《条例》海报、标语、横幅1500余条。

  发挥电视、报纸等媒体主阵地作用,通过在公交车滚动播放《条例》解读信息,在社区、农村大集广泛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为《条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搭建平台 源头规范用工行为

  成立工作专班,联合住建、水利、人民银行等部门分三个小组到14个县市区的539个工地现场,点对点、手把手督促指导项目上设备、接系统联系工资代发协议银行,5月底前专户信息和资金数据全部实现在线查询,每个项目、每个农民工情况均在系统上一目了然执法人员足不出户即可监控企业用工情况,随时预警欠薪行为。

  学用并举 锻造执法为民利剑

  开展学习培训,先后举办培训班、座谈会2次,学懂弄通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工资发放等7个方面的规定,厘清《条例》赋予行政执法权,以及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针对疑难案件开展深入交流探讨,总结推广办案经验先后培训人员6800多人次,做到了行政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提高了执法成效。

  切实承担牵头抓总作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形成以人社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司法部门联处的办案格局,不断加强统筹督导,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因案施策、倾力化解,先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历史积案68起,为738名农民工补发工资2138万元,有力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李小彤 王智涛